冰島對外經貿關系
來源: 時間:2016-04-18
【多邊和區域經濟合作】冰島于 1970年加人歐洲自由貿易聯盟 (EFTA) , 1994年加入歐洲經濟區 (EEA) , 1995年初成為世界貿易組 織(WTO)創始成員國。冰島通過EEA協議以及與歐盟簽署自由貿易協議, 在歐洲地區內實現貨物、服務、資本和勞務的零關稅流動。此外,冰島已 與歐盟以外的35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26個自由貿易協定。 冰島于1945年成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 成員國, 2008年國際金 融危機時向IMF申請援助貸款,總金額約22.5億美元。 2012年3月和6月, 冰島開始提前向IMF償還貸款,共計償還了貸款總額的53%。
【貿易總額】 2009至2014年冰島外貿情況如表2-3。冰島對進口依賴 嚴重,多年來一直處于外貿逆差狀態, 2008年經濟危機后冰島克朗大幅貶 值,出口競爭力明顯提升,外貿開始出現順差。
【貿易伙伴】冰島產業結構單一,經濟對外依賴程度很高, 2014年對 外貿易額約占GDP的58.9%。冰島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貿易往來,與 歐洲經濟區貿易額約占其外貿總額的69.5%0 2014年,冰島前十大貿易伙 伴國分別為荷蘭、挪威、英國、美國、德國、丹麥、西班牙、中國、法國 和巴西。
【商品結構】出口產品以魚及魚產品、鋁鏡、硅鐵等為主;進口產品 以氧化鋁、成品抽燃料、車輛及食品飲料等為主。
【服務貿易】冰島統計局數據顯示, 2014年,冰島服務貿易出口額為 4991.7億克朗,進口額為3603.5億克朗,服務貿易盈余1388.1億克朗(約 11.剖乙美元)。其中,交通運輸業、旅游業分別創造了1293億和448億克 朗的貿易盈余,貢獻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