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落實<關于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配套措施》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20-05-14
廳機關各處室,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落實<關于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配套措施》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0年5月8日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落實《關于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
配套措施
1.優化企業應急轉貸服務。5月上旬之前,優化市縣應急轉貸機構備案流程,擬備案應急轉貸機構的推薦單位擴大到所有銀行和金融類行業協會、商會;擬備案應急轉貸機構的申報,由每季度組織1次,調整為每月組織申報1次;擬備案應急轉貸機構的申報材料審核、專家評審、結果公示時限,由原來的30個工作日縮短為20個工作日。縮短企業申請辦理應急轉貸業務時間,由原來提前15天申請,縮短為提前10天申請,辦理時限由15天減少為10天。(聯系處室:非公有制經濟服務處;電話:0531-86902547)
2.建立工業企業融資需求“白名單”。每季度征集一次工業企業融資需求,依托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省融資服務平臺”,及時向銀行業金融機構通報,組織銀企對接。(聯系處室:運行監測協調局;電話:0531-86062001)
3.抓好重點技改項目調度與銀企對接。6月底前,實現對投資500萬元以上技改項目和“四個一批”重點項目實行季調度,形成技改導向目錄清單,及時向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進行推介和對接,建立銀企對接常態化交流機制。(聯系處室:規劃與技術改造處;電話:0531-86920379)
4.清理拖欠民營中小企業賬款。向社會公開發布各級清欠工作專班投訴舉報電話和郵箱(見附件)。隨時將政府部門、國有企業自行報告的和被投訴發現的拖欠賬款納入清欠明細臺賬。對確屬清欠范圍、資料完整的投訴舉報線索,7個工作日內向投訴人反饋辦理情況;不屬于清欠范圍的投訴舉報線索,2個工作日內向投訴人反饋。對未完成清欠目標的地方和國有企業,提交省財政、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按規定采取壓減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經費、降低公務出行標準、嚴格出國境審批、嚴控津貼補貼標準等限制措施;對無故不還、久拖不決、惡意拖欠等單位,依法依規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共享信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公布失信案件,予以聯合懲戒。(聯系處室:運行監測協調局;電話:0531-86126232)
附件:省、市清欠工作專班投訴舉報電話和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