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解讀】《山東省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獎勵辦法》
來源: 時間:2021-08-18
2021年8月9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出臺了《關于印發<山東省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獎勵辦法>的通知》(魯工信技〔2021〕170號),以下簡稱《辦法》。
一、制定背景。落實省委、省政府《落實“六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三批)》,提出的“實施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獎勵制度,在‘十強’產業和未來新興產業領域,對上年度研發費用不低于500萬元且增幅達到10%以上的重點企業中,年薪高于100萬元的研發一線人員,由省政府統一進行表揚,其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市縣級留成部分,由市縣級政府全額予以獎勵。”政策措施。
二、實施目的。進一步加強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加大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激勵、獎勵力度,促進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引進和培養。
三、文件依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落實“六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三批)的通知》(魯政發〔2021〕8號)。
四、主要內容。《辦法》共包括四部分。
第一部分,總則。明確了制定獎勵辦法的目的和獎勵范圍。
第二部分,企業和人選基本條件。明確了申報企業和人選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及要求。
第三部分,工作程序。明確了申報流程和獎勵辦法。
第四部分,附則。明確了解釋部門和有效期限。
五、施行日期。本《辦法》自2021年9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