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水泥粉磨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22-04-11
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現將《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印發<山東省水泥粉磨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轉發你們,請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切實認真領會文件規定,嚴格按要求組織相關水泥企業做好產能置換工作。
水泥粉磨企業的產能置換方案需由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并逐級上報,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復核確認予以公示,公告后方可組織實施。項目建設(含產能出讓)所在地區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監督產能置換方案的落實,在產能置換項目投產前,要暢通舉報渠道,對已公告的產能置換方案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出現與產能置換方案不符的情況,要及時整改糾錯,確保項目建設與產能置換方案內容一致。
市工信局監督電話:66605685
附件:山東省水泥粉磨產能置換實施辦法(魯工信原〔2022〕53號)(2).pdf
濟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