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2021年度國家綠色制造名單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21-06-24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1〕130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通知》要求,組織相關企業、園區開展申報工作,遴選確定本市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推薦名單。結合我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情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綠色工廠推薦。國家綠色工廠推薦名單擬從省級綠色工廠(第一批)中擇優產生,具體遴選方法另行通知。
二、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推薦。請按照國家《通知》要求組織申報,綠色工業園區每個市推薦不超過1個。請于2021年7月20日前將推薦材料(推薦文件、申請材料等)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同時報電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市要加強對第三方評價機構的核查。開展綠色制造體系相關評價工作的第三方機構必須滿足《通知》中要求的相關條件,對不滿足條件或者存在不良行為的評價機構,不得采信其出具的評價報告。
四、第三批綠色制造名單復核。2018年第三批綠色制造名單內有關單位的復核,請參照2020年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的《關于對國家第一、二批綠色制造名單進行復核的通知》(魯工信綠發函〔2020〕4號)相關要求辦理,對不再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的,要詳細說明原因。復核材料隨推薦名單一并報送(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同時報電子版)。
五、做好綠色工廠自我聲明相關工作。務請各市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組織五批國家綠色工廠名單內企業,進行綠色制造水平指標自我聲明(更新),確保7月15日前轄區內國家綠色工廠在 “綠色制造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率達到95%以上。
附件:2021年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地市匯總表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