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山東省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獎勵辦法》起草情況說明
來源: 時間:2021-06-24
按照省政府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有關規定,現將《山東省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全面落實“六穩”“六保”任務,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2021年5月27日省政府印發的《落實“六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三批)》(魯政發〔2021〕8號)提出實施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獎勵制度。
二、起草過程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研究起草了《辦法》初稿,與有關部門、行業協會、部分企業和市縣工信部門進行了研討,聽取意見建議,對初稿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三、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進一步加強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促進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引進和培養,加大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激勵、獎勵力度。
四、主要內容
對在山東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上年度研發費用不低于500萬元,且增幅達到10%以上的山東省重點產業鏈企業中,企業實際給付計繳所得稅年度薪酬總額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且在研發一線全職工作的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由省政府進行表揚,其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市縣留成部分由市縣政府全額給予獎勵。
獎勵辦法共分4個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總則。明確了制定獎勵辦法的目的和獎勵范圍。
第二部分,企業和人選基本條件。明確了申報企業和人選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及要求。
第三部分,工作程序。明確了申報流程和獎勵辦法。
第四部分,附則。明確了解釋部門和有效期限。
五、關于實行日期的說明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天后施行,有效期3年。
六、征求意見說明
請就文件內容以及是否影響市場公平競爭提出意見建議。公開征求意見期限為2021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如有意見或建議,請聯系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處。
聯系方式:0531-51782611
郵箱:kejichu2019@shandong.cn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省府前街1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處
郵編:250011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6月23日
山東省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加大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激勵、獎勵力度,促進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引進和培養,根據《落實“六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三批)》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山東省重點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獎勵辦法旨在獎勵制造業重點產業鏈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的尖端技術人才。本計劃每年遴選一次。
第二章 企業和人選基本條件
第三條 申報企業基本條件:
1.在山東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屬于山東省重點產業鏈企業,包括“鏈主”企業、骨干企業、配套企業等。
3.上年度研發費用不低于500萬元,且增幅達到10%以上的重點企業。企業需提供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或審計報告等。
4.申報企業上年度以來無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環保事故,在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無失信記錄。
第四條 申報人選基本條件:
研發一線全職工作的產業鏈尖端技術人才,企業實際給付計繳所得稅年度薪酬總額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并依法誠信繳納個人所得稅,對產業鏈創新發展、企業效益提升發揮重大作用。企業需提供人才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五條 申報部署。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按照辦法,下發通知部署啟動。
第六條 申報受理:
1.推薦申報一般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由企業向所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企業和人選基本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后,征求當地稅務部門意見,將符合條件的推薦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分產業鏈組織初審后,抽調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專家組,采取適當的方式進行綜合審查,確定建議人選名單。
第七條 公示。對建議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特殊人才不適合公示的,由企業做出說明。如有異議的,進行核查并研究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條 獎勵。入選人員由省政府進行表揚。各市縣級政府負責落實,人才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市縣留成部分由市縣政府全額給予獎勵。
第四章 附 則
第九條 本辦法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21年8月*日期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日。